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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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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赖皮的模样,令高国兵牙痒。

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门,紧接着小张推门而入,说道:“高局,差不多到时间该走了。”

接下来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高国兵只是瞪了高明程一眼,不再审问他了,如今他也想开了,谁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

只要高明程做事靠谱,不留把柄,那就没什么大事。

他把子弹还给高明程,叮嘱道:“等我弄到了再给你,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哎!好呢,我办事,叔放心!”高明程笑着,心情挺不错的。

既然高国兵马上要去县委那边开会,高明程也就顺势告辞了。

他在警局这边看到了黄大志,就询问了一下他的伤势以及近况。

黄大志表示他的伤早已经好了,至于近况嘛,那就是很好!

因为他是侦破黄金走私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因此高国兵给他记了一功,之后是会有奖励发放的,据说是一笔奖金。

“明程,你说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里来?”黄大志拉着高明程走到角落处,把自己最近纠结的事情问了出来。

现在这会儿,是城市户口吃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绞尽脑汁把户口往城里迁。

从六十年代起,城市户口就比农村户口吃香多了,城市户口是有诸多好处的,而农村户口不但没有那些好处,还得交公粮。

就是现在,不但要交公粮,还有继例等零零散散的钱要交,一年辛苦忙碌下来,落到自己口袋里的粮食和钱都不多。

高明程没急着给建议,而是看向黄大志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黄大志说道:“宋哥和我说,如果我把户口迁过来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拿下一块地皮砌房子,从此以后,我就是城里人了。”

说到城里人三个字时,他声音激动,双眼放光。

试问,这个时候哪个农村人不想成为城里人呢?

哪怕有个城里亲戚,都会觉得脸面有光的很。

高明程想到黄大志手里的那些金子,就明白黄大志真正的心意了,于是他说道:“迁吧!你现在是协警,但以后是有转正机会的,把户口迁到城里,那样会更好些。”

黄大志本就倾向于迁户口了,只是没有下定决心,听到高明程这么说,他立刻就下定决心了。

迁户口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极难的!

但对于有权势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如今黄大志在警局混的风生水起,人缘极好,而户籍科也是属于警局管理的,他想要迁户口,那就是极其容易的一件事了。

和黄大志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去了运输公司,他带着高明万来的,如果回去前不去见见高明万,看看他的情况,那就说不过去了。

肖金峰

高国兵的小舅子名叫赵喜来,是在交通局做事,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在交通局做事,那就要吃道路上的福利。

因此他和人合伙,开了一家运输公司,现在是起步阶段,等之后车辆多了,开通了城市公交后,他就拿下一条路线,公司名下有公交车、大巴车以及大货车。

之前高国兵说让高明万去学车时,高明程就想到这件事了。

他本想让高明万去一家工厂做事,但没想到高国兵给安排的更好,只要学会开车,就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了,以后不管在哪儿,都容易找到事情做。

他过去时,高明万还在熟悉运输公司的情况,带高明万学车的是一个壮汉,这壮汉是赵喜来老婆的弟弟,也是赵喜来的合伙人。

“呐,算你走运,现在公司还没几个人,这间屋子就给你住吧!这是一个单间,厕所和水龙头都在西边那个角落,你自己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吧。”壮汉肖金峰说道,他个头高大,曾在北边当过兵,身体素质很好,高明万站在他身边,被衬托的跟个未成年一样。

“哎。”高明万怯生生的应着,眼睛看向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单间,这个条件不算好,但也过得去。

这运输公司,说是公司,其实还在草创期间,这个居住的院子,以及练车的场地,其实就是肖金峰的家,不过肖金峰的老婆孩子没住在这里,只有他自己妈妈在这里帮忙煮饭。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过来时,就看到宽敞的院子里,停着好几辆车子,有一辆旧的面包车,一辆被拆了一半的夏利轿车,还有一辆五成新的解放卡车。

这辆老解放牌汽车在去年时,就已经停产了,因此高明程特意多看了两眼。

远远地看到肖金峰后,高明程熟络的打着招呼:“肖大哥!”

上辈子他和肖金峰也有过几分交情,肖金峰今年刚好三十岁,因此高明程喊他大哥,不过刚喊出口,就发现自己的态度过于熟络了,毕竟这辈子他和肖金峰还没有见过面的。

不过高明程脸皮多厚啊,自来熟也不觉得尴尬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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