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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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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秀秀……在恐龙的瞳孔中;在秦朝的城墙上;在革命的硝烟中……我见过你。”

大声的吼完自己作的诗,成默便喘着气躺在松软的地毯上看着天花板发呆,心想自己真是疯了,居然还想把一个女王少妇从孤独中拯救出来,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里响起了白秀秀恶狠狠的声音:“客厅走廊边的酒柜里就酒,红酒、洋酒随便选,但以你的酒量,可别一杯酒就倒了……到时候别什么都还没有做,就要老娘伺候你在洗手间里吐……”

飞翔的感觉

成默听到白秀秀的话从地毯上爬了起来,走到了落地窗边的酒柜,黑色大理石吧台上还放着一瓶开了的奥比昂酒庄红葡萄酒,杯底还残留着浅浅的红色的酒液,水晶玻璃杯的边沿还有浅浅的口红纹路,想必这是白秀秀昨天夜里喝过的……

如果成默懂红酒的话,会知道这款奥比昂酒庄的红酒叫做长相思,成默虽说是百事通,却也有短板。

成默抬眼扫了一眼透明的玻璃柜里摆满了洋酒,从轩尼诗到黑方;另外一旁的红酒柜里砸放满了红酒,从巴黎之花到红颜容。

然而可惜的是没有一瓶华夏酒,洋酒的味道成默都知道,本来他想感受一下传说中的蕴含着人生百般滋味,能够激发灵感的神器,华夏白酒到底是什么味道的,看样子是今天是没机会了。

于是成默选择了一瓶伏特加,和白酒口感最接近的洋酒,成默走进吧台,打开酒柜,拿出透明瓶子的伏特加,转身把酒放在吧台的时候,看着眼挂在杯架上的那些水晶杯,最后还是选择了白秀秀用过的红酒杯。

成默倒不是故意占白秀秀的便宜,而是觉得水晶杯比较难洗,这样可以节约洗杯子的功夫,成默在家愿意点外卖,不愿意自己做饭就是这个原因,为了提高效率,不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面。

所以选择他并不讨厌,甚至还有些倾慕的白秀秀用过的杯子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成默抽了张纸巾随意的擦了擦,将葡萄酒杯里面残留的酒液吸干,便拧开伏特加的盖子,倒了半杯透明的伏特加进去。

白秀秀的大套间的客厅在楼宇的一侧,站在客厅里可以240度的眺望长安城,落地玻璃围在客厅的一侧围出了六十度的角,角上铺着佛罗伦萨黑色大理石,上面放着一个白色的心形浴缸,外面是狭长的阳台,宽度堪堪能摆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不过因为阳台的外墙是透明玻璃的,因此却显得阳台与天相接一般。

成默端着伏特加拉开玻璃门,一股秋日冷风吹过来,扬起了他的发,秋天的长安美不胜收,黄的银杏和红的枫叶交织在一起,中间是一汪润泽的曲江池水,显得极为隐忍和沉静。

身在高处,俯瞰曲江池,安静而清冷,虽然曲江桥上车水马龙,却远离喧嚣,并不炙热的阳光洒在湖边泛黄与泛红的树叶上,映衬着别样的秋色,而藏匿在秋叶之后的仿古建筑,散发着丝丝禅意。

成默不由的感叹,这样的景色足够下酒,于是成默仰头便将半杯伏特加一饮而尽……

成默原先只是用载体喝过酒,根本感觉不到酒精的威力,昨天才是成默第一次喝酒,不过喝了两瓶啤酒,就迅猛的进入了微醺的状态,成默自然知道伏特加度数不低,所以只打算喝半杯,却不知道半杯伏特加足够放倒他了,这也是载体对酒精一定程度免疫给他的错觉和他自身喝酒经验不足导致的。

不过片刻成默就觉得有些晕晕乎乎的,便将杯子放在原木色的木质茶几上,扶着玻璃栏杆上的合金扶手感受微风拂面的清凉和长安的壮美,然而还没站多久,成默就开始感觉到有些乏力,转头看了眼阳台上沙发椅的位置,有些放纵的“扑通”一下就坐到了白色的布艺的沙发上。

这时成默感觉到眼皮如千钧一般,有些沉重,抬都抬不起来,周围的景色开始变的朦胧,就是正午,这些明亮的阳光也一点都不刺眼,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成默瘫在了沙发上,这个沙发没有靠背,于是他就这样直直的面对着蓝色的天空,他一遍又一遍的眨着有些沉重的眼皮,开始喃喃自语起来:“靠……原来喝醉是这种滋味,有种失重的感觉,有种在飞翔的感觉……”

说着成默和挥舞了一下双手做翅膀飞翔状,“飞呀,飞呀!成默……你现在可以飞了……”

莫名其妙的成默笑了起来,他眨了下沉重的眼皮,似乎看见那一缕缕淡淡的云层里有父亲那没有表情的面孔。

“爸爸!我现在可以飞了……”成默笑着说,然后眼泪就止不住的从眼角涌出来。

“爸爸,我现在……可以飞了……”

咸涩的泪水划过了他的脸颊,成默抬手擦了擦泪水,“哭个什么呢?你该高兴啊!可我又该高兴什么呢?只是因为能活下去了么?可如今你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如果真的量化的话,我的命远没有你的命重要吧?你有那么多的兴趣爱好,喜欢从荒野里找遗迹,喜欢天文学和观察木星,喜欢听古典乐和收集黑胶唱片,喜欢下围棋和逛博物馆,你说过要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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