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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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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如问佛祖。”

单瀮:“……”

“告诉你狗肚子里发现了人骨, 你不信我, 一定要找人二次确认。”林鹤知从目镜前抬起头,半点都不掩藏脸上的嫌弃, “现在知道是人骨头了你又着急。单队,这只是一块桡骨而已,又不是耻骨联合!”

单瀮听出了点幼稚的怨气, 想笑却努力绷住嘴,耐着性子:“我不是不信你, 只是走个程序。”

林鹤知看了他一眼,这才慢悠悠开口:“年龄性别死因都需要更多的骨头,但我现在有点怀疑,骨头的主人不是最近死亡的。”

之前肉眼看,觉得没什么问题,林鹤知到镜下观才发现,这块骨头其实非常干净,或者说,破坏程度比较高,关节面已经没有任何软骨、结缔组织残留。林鹤知不清楚狗的消化系统是否能把骨头消化得这么“干净”,但另外一种解释,就是微生物分解。

也就是说,这是一具已经白骨化了的尸体。

一种可能,是狗意外刨了老土坟,并非刑事案件。

可是,宁港市区是不允许土葬的,只有跑到偏远的农村、山上才有土葬墓地,更何况,紫藤花公园以及河边步行道附近,老小区一块块豆腐似的挤在一起,直径八公里内没有野山林,也没有墓园。

唯一有小树林的地方,就是紫藤花公园,警方已经带警犬搜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残骸。

而另一种可能,是很久以前,有凶手在某处藏了一具尸体,但一直没被发现。或许是因为风吹雨打改变了地貌,或者狗在哪里刨了个坑,让尸骨重见天日。

冬天尸体腐烂得比较慢,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林鹤知迅速思考着——最早也是去年死的。

可是,狗吃到骨头的地方,到底在哪里呢?

侦查民警派出去了十几对,拿着毛毛的照片,挨小区询问是否有人曾见过这样一只流浪狗。陨石边牧,怎么说都是肉眼识别度比较高的品种,虽说最后变成了泥水落汤鸡的模样,她在刚走丢那几天应该还有点“狗样”。可奇怪的是,从紫藤花公园到河道步行街,就没有人说见过这样一条狗在游荡。

不过,说到底,辖区内没有发现死者遗骸。没有死者,自然也就没有案子,队内状态整体比较轻松,大多把这当成一桩奇闻轶事来谈:“你不要低估流浪狗一天能走的距离,边牧也不是小型犬,一天跑十几公里都是有的。可能最开始走岔了路,跑到山里面去,又溜达回来了。”

可是,林鹤知总觉得自己无法被这句话说服。

但凡这狗有能力独自跑去十公里外的山上,吃了骨头再回来,怎么可能找不回家?

林鹤知再次调出了毛毛刚被找到时的照片,放大,仔细研究,试图从毛毛身上找出蛛丝马迹。很快,林鹤知注意到一件事——

毛毛的脚。

那天在河边上看到的那些流浪狗,头顶心和背部都相对干燥,主要是四肢,以及腹部的毛,一茬一茬地黏在一起,湿湿的,仿佛沾了水。可是,毛毛刚被捡到的时候,脑袋和身上,看上去好像是淋了雨,可脚背上与腹部的毛发却相对干燥。

宁港四月多雨,下一阵,停一阵,路边积了不少水,所以,流浪狗腹部和脚应该更容易湿才对,可是看毛毛这个脚,根本就不像是奔袭过十几公里去山区刨坟……

更像是在附近活动。

林鹤知打开宁港市的卫星地图,思考着毛毛能去哪里。最后,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心说,如果狗能说话就好。

转念一想,林鹤知又有了主意——

狗不会说话,但边牧也不是傻子啊!

毛毛本是一条年轻健康的边牧,手术后两天,就开始下地走动,四五天后,基本已经活蹦乱跳了。

“毛崽哇,前几天都去过哪里?”女主人搂着狗子,亲昵地揉了揉她脑袋,“带麻麻和这个叔叔也去看一看,好不好?”

狗子拿脑袋去蹭主人的掌心,委屈地“呜”了两声。

林鹤知再次拿出那块骨头,放到毛毛鼻尖让她嗅了嗅。

“毛崽啊,你还记得这块骨头是哪里吃的吗?能不能带麻麻去呀?”

边牧甩了甩尾巴:“呜噫!”

毛毛东闻闻,西嗅嗅,拽着绳子带着主人与林鹤知跑了起来。穿过河边步行街,边牧带大家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左右两边都是宁港市的老小区。

巷子又窄又破,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面馆、咖啡馆、农贸商铺、与服装工作室挤在一起,一楼店铺直接在人行道上晾衣服、炒菜,巨大的军绿色垃圾桶就摆在马路边,不到大腿高的小孩子们尖叫着穿梭……

林鹤知有些意外地问:“平时散步你们会来这里吗?”

女主人神情凝重地摇摇头:“这里太脏了,我没有带她来过。”

可毛毛一路嗅嗅停停,最后在一处下地台阶入口处甩起了尾巴,“汪汪”地叫了起来。那是一幢破旧的居民楼,右侧有个台阶通往正门,地下室是可以从人行道上直接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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