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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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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但是他从小就充满了艺术细胞,高中一毕业就跑到了电影制片厂,一呆就是五年,如今也算是出师能拍一些短片了。

之前几年厂里面拍来拍去都是一些和抗战相关的题材,如今文化放开了,厂里也要求大家能别出心裁,拍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电影。

辛远这么多年在电影厂里也没白呆,至少接触到了很多前沿的电视电影作品,他尤其痴迷香港那边拍出来的武侠片,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拍出这样的片子!

可惜香港那边的版权太难拿到了,别说小说的版权了,就是想要引进他们那边的电视剧和电影都困难重重,气的他领导都在办公室骂了一句:“价格开这么高,还真以为就他们能拍?!”

就是冲着这句话,辛远突然就想到了《斩江湖》!

其实当《斩江湖》刚刚连载的时候,辛远就爱上了这个故事,并且期期不落。和普通的读者不一样,辛远每次看到这些文字,都忍不住会在脑海里描述场景,然后去构思,这样的场景应该在哪里拍,该怎么拍等等。

毕竟这么精彩的故事,完全不输给金大师的作品啊!

所以辛远就打起了拍《斩江湖》的主意,喂了,这个事情,他还是第一次用了点他爸的人情,才争取到了这次拍摄得机会,在厂里夸下了海口,自己一定能拿到版权,成功拍摄!

“我听林姐讲我们的季大侠是个年轻人,而且还能独创仙侠一派,想必也能接受新鲜事物,所以常常这里的法式菜肴,味道也是很可以的。”

一声“季大侠”,倒是将季恒和辛远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

辛远熟门熟路地点了几个菜,然后才将话题拉入了正题:“其实我一直是《斩江湖》小说地忠实读者,今天先说版权的事情之前,我有个不情之请。”

说完,辛远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本崭新的《斩江湖》:“还请我们季大侠给我签个名!”

季恒深觉此人有趣,也尊重自己的小说,二话不说就从口袋里掏出钢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赠友人辛远,1978年7月31日于和平饭店初次相逢,季独行。

辛远珍惜地摸了一遍季恒写的龙飞凤舞的两行字,感叹于季恒书写的好,这笔字也是一流,顿时觉得难怪是能写出《斩江湖》的作者,真的是不同凡响!

“我一直很爱这本小说,梦想着能有朝一日将书中的种种故事拍摄出来,让我们华国的老老少少都能看一回这么精彩的故事!不知道季先生能否给我这个机会?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电影厂这边是想拍成电影的,但是奈何经费有限,只有拍成电视剧的模式,电视机厂才肯给我们投钱,所以还请先生海涵。”

在辛远心里的艺术形式,当然是电影要高于电视剧的,毕竟在大荧幕上,更加具有艺术的美感。不过国家这边也有他自己的考量,国家的电视机厂销售的电视机情况并不好,所以虽然批了这个项目,也愿意投钱,但是前提是拍成电视剧,好促进电视机的销售。

看着辛远抱歉的眼神,和深怕被拒绝的忐忑,季恒其实有些受感动——这是一个真正爱他书的人,才会去这样考虑的。

“其实我对这些并不太懂,我只希望辛导演可以最大程度的还原我的小说,选用的角色也尽量贴近小说的原型,其他的我并没有意见。”

季恒一番话让原本还想长篇大论,想要和季恒讨价还价一番的辛远彻底愣住了,没想到对方这么洒脱,完全不提要求,只是从艺术的角度出发,希望出来的作品尽善尽美!

这不就是他所追求的吗?

“季先生,你放心,在开拍之前,我就把我们改写的剧本给你审核,你觉得可以了我们再开始选角,你也可以做我们的艺术指导,对角色人选,服装,场景布置可以一起参与进来!”

这个时候的电视剧电影市场刚刚有了个雏形,大家想要做的也都是认真拍好一部片子,没有资本的操控,所以也更加的纯粹和简单。

两个人谈的很是契机,甚至就小说的一些深层次的内容和主题也都进行了讨论,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最后当林孟茜拿出《斩江湖》电视剧版权的售卖合同的时候,双方都立刻签下了字。

合同一式两份,各自收好后,辛远才小心的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个信封:“这是给季先生的版权费支票,还请季先生过目。”

因为季恒事先知道了价格,也就没有和辛远再讨论,心想这回来一次上海,买了这么多东西还能赚2000回去,并且还能让自己的小说更上一层楼,已经很是满足了。

所以当季恒打开信封,发现支票上写的是五万元整的时候,彻底愣住了!

:上海置业

季恒有些晕晕乎乎地拿着这张支票回到了房间, 吴晓梅正在收拾东西,因为这次买的东西比较多, 还有一些是给两边父母兄弟买的东西,也要整理出来,一会儿就从邮局邮出去,所以吴晓梅正在专心致志的打包, 看到季恒进来了, 忙停下手里的事情,有些兴致勃勃地问季恒:“谈的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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