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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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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以后直接没了条钱路!

可因为这点去找月女的麻烦那就是没脸了刀架脖子上不反抗才是脑子有问题再加上以后还得指望月女带他们发财所以韩盈见到的人都是笑着说她做的不错对付恶人就是得这么干。

韩盈来不及与这些人寒暄而是先去找师父。

尚傅此刻也在处理河伯祠财产的事情县尉等人也在几人正在争执韩盈进去找了个角落坐下没有贸然打扰。

她细细听了一阵发现众人正在争执河伯祠的田产和农奴改如何处置听着听着韩盈的表情就有些不对。

这都是河伯祠的受害者怎么还要充公?这谁定的律条?出来!!

韩盈按耐住怒火,继续听了下去。

狱史、县尉加上县令等人,一直在讨论的是沃河觋师的审判。

因为过往没有巫觋诈骗如此巨大的案例,所以一方采取:‘坐所匿租臧为盗,没入其所贩卖及贾钱县官’的法律条例,要将所有的财产收归县里所有。

而另一方,则认为这是针对商人的律令,针对沃河觋师的藏匿人口的,应该是按照现在的条律,罚为城旦舂,在十倍补足这些年所欠的欠款即可。

这样的律条很快又被狱史给反驳回来,他们拿着:罪人完城旦、鬼薪以上,及坐奸府者,皆收其妻、子、财、田宅的律条,证明这些田产和人,都要归于县里。

听着听着,韩盈回过味儿来了。

汉代,或者说整个古代,是人不是人的时代,成为奴隶的‘人’,在法律意义上,等同于牲畜,换句话说,就是属于财产的一种。

他们,或者‘它们’,可以被随意买卖,抵押,而这些曾经为平民,被迫沦为奴隶的人,不管之前是什么身份,在此刻,他们已经变成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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