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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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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玲珑回宫了。”红豆一边帮洛摇光卸着妆,一边说道,“早上咱们刚出宫她就回宫了,奴婢竟是把这件事给忘了,她现在正在外间等着殿下传唤呢。”

玲珑,洛摇光听到这个名字一时有些恍惚,自己竟然把这个丫头给忘了。

原主洛摇光不是一个喜欢与人亲近的性子,拢共就两个贴身丫鬟,一个是红豆,是十三岁那年回宫时挑选的,年岁相当,性子活泼娇憨。

另一个便是玲珑,从她去相国寺时便跟着她了,心思细腻做事周到体贴,也不过是将将十一二岁的小丫头,却护得自己在相国寺从未出过差池。十年主仆,情谊深厚。

可惜却是个炮灰命。

“唤她进来,跟着本宫这么些年,还讲这些虚礼作甚。”

红豆抿嘴笑了笑:“玲珑的性子长公主你又不是不知道,哪儿出过错?奴婢这就去唤她。”

很快一个身形清瘦的女子走了进来,行礼道:“奴婢参见长公主。”

“快起来,三月不见,不至于生分至此。”洛摇光打量着眼前这个女子,衣饰简单,一身素色,却又没犯了宫里的忌讳,只在发髻上簪了一支小小的银簪花,双颊轻微凹陷,叹了口气道,“委屈你了,碍着宫里的规矩,连好好尽孝都不能。”

大楚朝平民和官员孝期三年,王侯公爵孝期一年,皇室成员重孝三月,嫡系子嗣重孝七七。而玲珑戴孝三个月后就不得不回宫当差。

“奴婢不委屈,若非长公主开恩,奴婢连这三月孝期都不能得,奴婢能陪娘亲走完最后一段路已经很知足了。”玲珑低敛着眉眼,语气平静淡然。

“你的难过本宫心里明白,先帝去了,本宫也伤心欲绝。”洛摇光本想伸手扶一扶她,却又作罢,顿了顿说道,“可是活着的人就要好好活着,往后本宫就是你的依靠。”

玲珑双手交叠,磕了一个头,说道:“奴婢从此孑然一身,了无牵挂,惟愿一生跟随长公主,望长公主成全。”

洛摇光垂下眼,遮住眸中神色:“玲珑,这一生还很长,你的一生里不应该只是效忠于我,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

玲珑没有回答。

洛摇光此时心里很懊悔,在骂自己王八蛋。

玲珑十岁时便被父亲卖进了宫,在皇宫最苦的杂役司受尽欺侮,某一日被年仅六岁的洛摇光撞上了,便要来做了自己身边的一等宫女。先皇后向来是不管她的,也就由着她去了。

玲珑心里一直感念摇光的救赎之恩,凡事亲力亲为,从不出半点差错。可惜摊上了个畜生父亲,一心等着她出宫将她送给村子上的鳏夫地主做继室换取钱财,所以玲珑虽满了二十岁却迟迟不肯出宫,摇光心里明白也就把她留在了身边。

但是玲珑家里还有个病弱的母亲,常年受她父亲的暴力殴打,玲珑但凡不让他顺心,他就毒打妻子一顿,后来还是玲珑每月将自己的奉银全数送回家中才稍有好转。

她的母亲是她唯一珍惜的亲人,在三月前病逝了,按规矩宫女是没有资格给双亲服孝的,但是洛摇光心地仁善,特许了她这个恩典,准她回家尽孝三月。

她走之时,自己还是洛摇光,是公主。

她回来时,自己已经是安晓,是长公主。

而这个女子今后的人生还会更加坎坷。

在洛摇光还是安晓时,她的文里有很多美好的角色,形象迥异,却都讨人喜欢,她一个一个塑造时内心也是充满了感情的,那些可爱的角色都像是她的崽崽。

只可惜她是个后妈。

而这几日,先是见了意气风发桀骜不驯的李淄羡,又是见了隐忍懂事体贴能干的玲珑,好像那些崽崽活生生地摆在了她的面前,心里想到自己设定下的那些不幸的结局,心里就一阵一阵难受,难受到想抽自己俩大耳刮子。

她甚至萌生了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她要保护好这些人,她想让大家最后都能好好的活着。

当然,除了那个天杀的要她狗命的奸君。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早上起床晚了,来迟了tat

玲珑回宫后简直就是对红豆的大解放,洛摇光不让别人近身伺候,这三个月来一应事务几乎都是交予红豆处理,红豆是个爱玩闹的性子,这些日子压着性子着实不容易。

玲珑一回来,正经事都转手给了她,红豆每日里就寻思着怎么逗糯米玩和给摇光解解闷。

这日风好,红豆提出去御花园放风筝。

洛摇光心里是拒绝的,根据她写文多年的经验,但凡有放风筝,风筝线必断,一断就会惹事情。很明显风筝线不可能足够长到飘到文远侯府去惹事情,那能惹到的基本就是那个奸君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谁也不要惹他。

但是我不放风筝惹人,自有人放风筝惹我,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洛摇光突然被凌空而来的一个风筝唧砸在了脸上。

她生气地拿开风筝,默默地吐槽了一句是不是全世界的风筝线质量都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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