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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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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孔雀是母的。”

“哈哈,这个有趣。”

“果然母的还是怕了公的,外面再凶,到了床上,那也是躺着的货。”

众怪大呼小叫,兴致盎然,两只鸟交欢而已,本来没什么看头,刺激众怪的,是先前雕打不过孔雀,接下来突然又大发雕威,不但打赢了,而且还把雀儿给骑了,这就好比马贼头子打不过女神捕,突然施手段捉住了女神捕还把她给强奸了一样,有一种另类的味道,所以才刺激了众怪的邪心,而花鹊王也正是抓住了众怪的这个黑暗心理,包刮于异也一样,看得大呼小叫。

“明光儿。”远远的一声娇叱传来,随见一朵红云,有如天火,直飞过来,飞到近前,红云散去,一个女子现身出来,这女子约莫有十八九岁年纪,穿一袭红色猎装,披着大红披风,瓜子脸,小腰紧缚,胸脯高高耸起,最打眼的是两条长腿,特别的修长,而小蛮腰扭动之际,可以看到圆鼓鼓的小屁股。

红云是一种术法,但落在众怪眼里,这女子就是一团火烧云,火辣辣的撩着人心。

红衣女子背上背着口剑,口中厉叱,背上剑飞射出去,一剑便斩下了金雕的头,金雕一声惨叫,翻身从孔雀背上跌落下去。

金雕一死,孔雀似乎醒过神来了,叫了一声,冲红衣女子飞过去,红衣女子身子一晃,闪到孔雀背后,撩起它尾毛看了一下,猛地一声尖叫,一闪退开,剑一晃,复一剑斩下了孔雀的头。

不用说,这孔雀必是她喂养的灵物,不过给金雕奸了,她觉得脏了,所以不要了,不要还不算,还要一剑斩下孔雀的头,可见她不止外貌如火,也有如火的内心。

于异远远看着,可就咂嘴了:“这丫头,是个野辣椒。”他这会儿知道女人的好处了,心中情不自禁的就拿红衣女子与高萍萍去比,就相貌来说,两女不相上下,身材嘛,这女孩子似乎要好一点儿,尤其那一双长腿,高萍萍绝对比不上,不过高萍萍一身皮肉特别的白,又极为丰满,而且性子特别柔顺,上了床,于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仿如一池春水,尽着于异扑腾,让于异非常的迷恋,也非常的喜欢,所以两下一对比,虽然相貌差不多这女子身材似乎还要好一点,但在于异心里,还是觉得高萍萍更强着点儿。

花鹊王就在于异边上,却从于异略带挑剔的眼光里看出了欣赏,心下便想:“那三毒寡妇眼一眨便成了大王的内宠,可见大王是极好色的,这红衣女子长相不在三毒寡妇之下,一双长腿尤其撩人,这要缠在腰上再把屁股一扭,还不爽死,大王一定喜欢,这到是个机会了,若拿了她献与大王,大王必定拿我当腹心。”

这么一想,纵身飞起,厉声叱道:“那女子,叫什么名字,竟敢害了我家大王伺养的金雕,你好大的胆子?”

红衣女子斩了孔雀,心中似乎犹有余恨,正往这边看,不过于异这边阵势实在有些吓人,上万精骑排开去,漫山遍野呢,谁看了不心惊?所以红衣女子不敢过来,但花鹊王主动挑衅,红衣女子却也不是个怕事的,斜眼看着他,道:“那金雕是你家大王养的宠物?”

“没错。”花鹊王色眼迷迷:“你害了我家大王的宠物,陪你是陪不起的了,乖乖的束手就缚,自己来我大王胯下做个娇宠吧。”

“找死。”红衣女子勃然大怒,粉面羞红,剑诀一指,长剑闪电般射向花鹊王。

花鹊王早有准备,手一扬,一对雀爪儿飞将出去,半空中拦住长剑,铮铮锵锵,眨眼碰了十数下,红衣女子长剑灵力颇强,花鹊王虽是双爪,一时仍有些难以招架,心下转念:“我和她打什么,输了丢人,便赢了,她真成了大王胯下娇宠,随便一句枕头风,我便吃不了兜着走,且使手段,拿了她献与大王是正经。”

暗中定计,运足了气,鼻腔中哼的一声,一股红雾喷出,凝成一根红绳,射向红衣女子。

109章 谁要是娶了他家姑娘

“什么邪法,敢在我面前张狂。”红衣女子一声娇叱,袖中取一块手帕,色作赤红,扬手丢了出来,手帕霍地化一团红云,有桌面大小,迎着花鹊王红雾一旋一吸,竟将花鹊王红雾吸得干干净净,随又一旋,竟向花鹊王罩了过来,云中发火,红云化成了火云,且来势峻急,极为惊人。

花鹊王大惊,急分一只鸟爪拦截,不想鸟爪撞上火云,也给一口吞了进去,无影无踪,火云来势却无半点降低,反是越来越快,真要给火云罩上了,莫说花鹊王只是肉身,便是块顽石,怕也要给炼化。

花鹊王惊得满身雀毛儿乱颤,急扭身就逃,口中鬼叫:“妖女厉害,大王救命。”

于异在后看得清楚,心下暗叫:“手帕都能发火,还真是个野辣椒了。”把手去腰间葫芦上一拍,一股酒箭射将出去,酒箭化成一张桌面大小的酒盾,迎头拦住火云,但听滋的一声,刹时间酒香四溢,于异忍不住大大的耸了耸鼻子,暗叫:“好酒,不想给这丫头的野火一烧,这酒到是越发醇了,哼哼,不妨抓了这丫头来烤酒。”

火云撞上酒盾,虽烧得酒香四溢,酒盾刹时也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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