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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辽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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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缓了好一会,这才起身穿好衣服,遂相倚着走出了内室,李灵抚着她的面庞道:“想不到你不会如此疯狂,你知不知道,刚才若是他醒了,你我的下场都会很难看。 超速首发”

柳如歌却笑道:“我侍候了那头蠢猪多年,他的习性我最了解,一睡起来就和死猪一样,天塌下来也吵不醒的。”

“你一口一个蠢猪,我看他待你也算不薄,你又何必如此的憎恨他呢?”

“不薄?哈哈——”柳如歌一番狂笑,道:“当年我本是他府上的一名丫环,可是却不幸被他看中,受他禽兽般的奸淫强暴,这才不得不从了他,做了他的第五房小妾,你说我应不应该恨他!”

李灵默然,想来古之小妾多半身世可怜,不然又怎会沦为那没有地位的妾室,柳如歌因被强暴,失了清白之身才被迫做李在钦的五姨太,她这般恨李在钦,也是人之常情。说实话,李灵也很恨李在钦,一方面是因为他是个贪官恶霸,另一方面却因自己与柳如歌有了这种关系,却又不得不容忍她继续去侍候别的男人,这种事,是个有骨气的男人都会感到不爽!

柳如歌见他表情恍惚,便道:“怎么,你后悔了么?”

“当然不是,我是在想,今后我们该怎么办,总得想了办法摆脱了那头蠢猪才好。”

柳如歌一叹,道:“能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刺史,你只是一个小大夫,就算是私奔,他手里有兵,肯定会被抓回去,除非”

李灵眉头一皱,道:“除非什么?”

“除非他死!”

此言一出,李灵立时打了个寒颤,其实,这李在钦乃是贪官恶吏,又是辽人,他死也也是为民除害,不足为惜。

令他感到不爽的是这柳如歌竟会如此狠毒,心中竟会存有杀死自己夫君的念头,虽然这个“夫君”不是什么好鸟,但在古代那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观念下,这显然是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

虽如此,除掉李在钦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自己身为大夫,自然不能动手,更不能被别人瞧出他有参与,须得想个万全之策才好。

柳如歌见他不语,还道是赞同这个主意,又道:“不如我们就想个办法把他弄死,不,是连同其他几个姨太还有他的儿女一起弄死,这样我便可以独占他的家财,到时我们两个就可以永远永远的在一起了。”

李灵故作震惊,忙道:“此事万万不可,你切不可胡来。”

柳如歌盯着他的眼,说道:“怎么,难道你不想和我永远厮守么?”

“我当然想了。”

“既然想,那么你就得助我成了此事。”

李灵轻声一叹,道:“我是想和你在一起,但是也不能因此为杀人家全家呀,你知道,我是一个大夫,大夫是只能救人,不能杀人的。”

柳如歌脸色顿时阴沉下来,道:“除了这样做,还能有什么办法!”

娇柔的外表之下,潜藏着一颗多么可怕的心!

不过,可怕的女人,却是能办成事的女人。

李灵语气一转,道:“大夫虽然不能杀人,但并不代表别人也不能杀人呀。”

柳如歌先是一怔,却是娇容转喜,轻手一掐他的山根,道:“我就知道,你这个人满嘴仁义,一脸正气,心下却是黑着呢!那你说,谁可以杀他?”

“周军。”

“周军?”

李灵却不细答,抚着她的脸蛋,温言道:“如歌,你且忍耐几日,过不多时,我自然有法子借刀杀人,你我手下干干净净,不沾一滴血。”

柳如歌见他一脸自信,料定他心中有了良策,却是紧搂着他,撒娇般的说道:“李灵,我相信你,只要这件事能成,我做牛做马侍候你一辈子。”

李灵好言安慰道:“放心吧,我定不会负你的。”

两人又是一番缠绵,天晚之时,李灵方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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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京。

公元九一八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广阔的草原上建立了北方游牧民族的第一座都城,名为“皇都”公元九三八年,辽太宗将皇都改为上京,府曰临潢,并改国号为大辽。上京分南北二城,两城连接呈“日”字形,北日皇城,南日汉城,两城周长约合二十五华里。

都城如草原上的一颗明珠,耀眼夺目,蔚为壮丽。然而,再巍峨的都城,再壮观的皇宫,却留不住大辽皇帝的狂野的心。

辽主酷爱狩猎,他的牧场地大多数设在怀州,当地有几座风景秀美,一是黑山,一是赤山,麋鹿成群,很适合打猎,辽主一年国季,有将近一半的时间是呆在这里。

十天之前,辽主率领着三万铁骑浩浩荡荡的开赴怀州,开猎的第一日,辽主运气极佳,破天荒的打到了十七只麋鹿,创了个人日猎成绩的新高。辽主兴致大起,遂设酒宴庆祝,一连喝了长达七昼夜才结束。

痛饮之后便是大睡,辽主乃非常之人,非常之人必有异于常人之处,睡觉便是他的看家本领之一。辽主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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