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3 / 3)
麻烦。
带队
的警察挥了挥手,示意法医把尸体运回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同志,你一定要抓住凶手。”冯父咬牙切齿地道:“不让那个王八蛋倾家荡产,我就不姓冯。”
警察从他的话里敏感地察觉到了一些让他极不舒服的话,不耐烦地应付了几句,便指挥着手下围绕着水库边缘展开了搜查。
一条条线索迅速汇总到了主办侦查员的手里,经法医尸检,冯盼盼的死因确为溺水,但死前曾与人发生性关系,处女膜损伤新鲜,阴道撕裂痕迹明显,疑似遭人强奸。阴道内有残留体液,精斑预实验呈阳性,已送至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分析。
冯盼盼的指甲有断裂迹象,指甲缝内发现了部分皮肤残屑,怀疑曾与人搏斗,并抓伤了此人,皮肤残屑也已进行初步处理,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检验。
死亡时间为前一天傍晚的五点三十分至六点之间。
侦查员在水库边的树林内找到一片不自然倒伏的草地,草地上残留有部分化纤纤维,经鉴定可与冯盼盼的服装做同一认定。
此处为第一案发现场。
警方在此处另发现一组可疑足迹,提取后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鉴定。
主办侦查员根据现有线索做了案情还原:冯盼盼汇完学费后,归家途中行至附近被嫌疑人劫持,带至第一案发现场,遭到了嫌疑人的性侵。冯盼盼入水时,鞋子整齐摆放在水库边缘,说明她可能是
自行入水,即不堪受辱而选择自杀。
这个推断得到了大部分侦查人员的认可,但依然有些疑点无法解释,比如现场并没有挣扎反抗的痕迹,比如冯盼盼的身上并没有任何遭胁迫的迹象。
“嫌疑人持有凶器,甚至可能是枪支,面对生命危险,冯盼盼没有反抗也不意外。”一名侦查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这个观点也说得过去,但仍有侦查员感到疑惑,冯盼盼既然选择了服从,就说明她想要活下去,甚至可能会报警,为什么她又选择了溺水自尽呢?
“还是那句话,嫌疑人用凶器胁迫的话,冯盼盼恐怕无力反抗吧。”此前发表意见的侦查员站在水库边,“说不定那小子当时就站在这里,逼着冯盼盼下水,冯盼盼也许哀求过凶手放她一条生路,可那家伙不为所动,冯盼盼会水没错,但她毕竟体力有限。那时候,她一定很绝望。”
主办侦查员站到了这个侦查员的身边,观察着周边的环境,就在右手边大约500米处,就是通往村子里的主路,虽然行人不多,可如果凶手就站在这里,威胁着冯盼盼,就算冯盼盼体力再不济,支撑上半个小时总还没有问题。
那个凶手,他就不怕被路人看到吗?
也许,他真的不怕被人看到,那意味着他可能并不是这附近的人,这里没有人认识他。
但他明明持有凶器,却用这种繁琐的方式了结被害人,难道
他认为胁迫他人自杀就不算故意杀人了吗?
主办侦查员心中一凛,一道无形的重担瞬间压在了他的肩上,让他感到身子微微一沉,连腰都有些无法挺直了。
他想到了一种可能。凶手享受这种感觉。
看着被害人挣扎哀求,却在他的枪口下无能为力,死亡就在眼前,无可避免,他们不肯放下最后的希望,却只能接受越来越满溢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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