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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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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还黏人的媳妇儿。

她要是男的,她奶奶都会对她好很多,小时候许多苦就不用受了,她娘也不用整天泪汪汪地怪怨自己生不出儿子……

当然想这些没啥意思,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接下来的日子过好。

而且她能生在金家,已经很好了,她要是生在那些没田没地的人家,就算生成男人,也会翻不了身,兴许还没长大就饿死了。

两人正说话,吴白川来了。

“吴掌柜!”金小叶笑着迎上去:“吴掌柜过来有事吗?那批货没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你们做的东西,质量非常好!”吴掌柜看了一眼,见黎青执不在,暗暗松了一口气:“我这次过来,是有个生意想介绍给你。”

吴白川一直想赔罪,但黎青执不想让金小叶知道洪晖的事情,他直接送钱送礼品就不合适了。

想来想去,他干脆给金小叶介绍了一桩生意。

他认识的人里,有来往于府城做生意的,金小叶做的东西,可以卖到府城去!

这不,吴白川把人带来了,他还提前给这人送了礼,让这人一定要给金小叶一个公道的价格。

于是,金小叶轻轻松松,就谈下了一个能让她赚不少钱的单子。

吴白川介绍的这个商人要的东西,一点都不比吴白川要的少!给的钱还比吴白川给的要多!

金小叶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吴白川在向她示好。

至于吴白川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黎青执认识苟县令吧?

金小叶并没有把生意往外推,她之前给吴白川的价格其实很低,现在这个价格,才是她把货物卖给那些行脚商的正常价格。

双方写了契约,金小叶端端正正地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又摁了手印。

看着这契约,金小叶略有些恍惚。

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她已经认识了很多字,至少这契约上的字,她就都认识。

虽然很多字她都是见了认识但写不出来,可她已经能看书了。

送走吴掌柜,金小叶没有再吃瓜子,她拿出自己记账用的便宜的纸,把朱前的那本自传拿出来,开始抄书。

她是靠这书认字的,又实在喜欢这书,就带在身边,时不时拿来看看。

至于没了稿子黎青执要如何誊抄修改……黎青执早就把这书背出来了。

勤快

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 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 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 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 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 现在多少能挣点, 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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