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楚王之剑(四)(1 / 2)
“那这个鼎呢?”耗子一直在摆弄那只鼎。
“那个鼎是楚司马子反铸的一只鼎。”我说:“子反是楚共王时的楚国司马,根据鼎上的铭文,是子反跟着楚王去征伐百濮,战胜了,俘获了一些青铜,为了纪念自己的功绩,子反用这些青铜铸造了这个鼎。”
四弟说:“那这个子反应该是楚国的一个大人物啊。”
我嗯了一声说:“当然是大人物,也是历史上的名人,他是一位因醉酒被杀的大官儿。”
飞飞说:“是不是有什么故事啊?阿龙说说听听。”
四妮也说:“我最爱听三哥讲故事了。”
“好了好了,这件事情很简单的,实际上就是个好心办坏事的故事。”我说:“楚共王十六年,也就是公元前575年,晋国讨/伐郑国,郑国告急,楚共王带领楚师救郑,在鄢陵和晋师激战。作战中晋人的箭矢射伤了楚共王的一只眼睛,楚师战败。回营后,司马子反口渴,要喝的,他的仆人阳榖对子反非常忠心,照顾殷勤周到,他知道子反喜欢喝酒,就给他端来了美酒,子反本来就嗜酒,只要喝就必须喝醉,结果这次他又喝醉了。楚共王准备召集军队再和晋师决战,派人招子反,子反醉得不能动,就推说自己犯了心脏病。共王不信,亲自去看,一进子反的帐篷就闻见浓浓的酒气。楚共王大怒,说:‘今日之战,不榖(楚王的自称,相当于“寡人”和“朕”)都受了伤,现在能依靠的只有司马了,而司马却又这样,这是忘记了楚国的社稷大事而又不体恤我的众将士啊。算了,不榖不要再和晋人作战了。’然后亲手射杀了子反,班师回去了。《淮南子人间训》里评价说:‘故竖阳榖之进酒也,非欲祸子反也,诚爱而欲快之也,而适足以杀之’,就是说阳榖好心办了坏事。这只鼎极有可能就是从子反的墓中盗出来的。”
“老大,那就不对了,”耗子说:“老乔说这把剑是从一个比较小的古墓中盗出来的,如果是楚王的墓,怎么会是个小墓?比司马的墓还小?”
“那是因为有特殊的情况,”我说:“楚灵王为人残暴,又好享乐,在乾溪这个地方乐不思归,大兴土木,使楚国的百姓劳疲不堪。楚灵王的弟弟公子比和弃疾在邓地会盟,要造灵王的反。他们回到楚后就杀了灵王的儿子禄,立子比为楚王,然后派人到乾溪,对楚国的臣民说:‘现在楚国有了新王了,先回去的恢复爵邑田室,落后的就得不到了。’楚众顿时溃散,离开灵王回去了。结果楚灵王孤身一人逃到山里,迷了路,平民百姓没有一个敢接纳他的,好多天没吃到东西,最后竟然饿得动弹不得。有个芈尹申无宇的儿子叫做申亥,听说了灵王的事情,说:‘我的父亲多次违犯王命,而大王也没有杀他,恩情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于是就出去寻找灵王,终于找到了,他把灵王背到家里养着。但灵王已经病饿得奄奄一息,最后死在申亥的家里。申亥就让两个女儿从死,给灵王陪葬,一起给埋了。你们想想,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楚灵王的墓怎么会很大很气派,一定是个比较小的陵墓,这把剑很可能是楚灵王的随身之物,因此也作为陪葬品一起埋在墓中的。”
飞飞说:“阿龙,你真的要把这把剑给那个顾老板吗?”
我从大块头手里拿过剑来,反复地看着:“如果为了赚钱,应该给他。但是,这样的东西落在顾老大手里,就等于流失到海外了,可惜了。”
“对呀,”耗子说:“老大,上次咱们见顾老大的时候我记得他说过,香港要回归了,他准备移民加拿大,然后到美国,那么他的那些藏品一定也都转移到加拿大去了,如果这把剑真的给了他,那、那不等于送到加拿大去了?”
“所以不能给他,”我把剑平端起来,用一只眼瞄着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感觉到这把剑的邪气很重,你看看它的光芒里有股紫焰,飘忽不定,这实际上是用人血衅炉所致,但是这个用来衅炉的人是个充满怨气的人,他的怨气就凝聚在这把剑上,形成了这股紫焰。所以楚灵王带着它失国亡身,两个盗墓贼得到他也双双丧命,可见这剑不是好东西,如果个人收藏,恐怕于主人不利啊。顾老大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毕竟经常照顾我们的生意,给我们帮助不小,我不想害他。”
我思考了半天,把那只鼎交给四弟,让他藏好。然后对耗子、大块头、飞飞说:“你们准备一下,再通知皮亚男,我们明天就走,去罗源!”
我给白科长打了个电话。
白科长带着那个眼镜和四个干警风开着警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了,我把楚王剑交给他,说:“二哥,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别问这剑从哪里来的。要去汇报,你爱怎么编就怎么编,但别说到我,好吧?”
眼镜拿过剑来,在手里掂量了一阵,又用放大镜反复看了半天,满脸的喜色,对白科长点点头。
白科长兴奋地双手拍着我的肩膀:“兄弟,够意思,够哥们儿,你帮了大忙了,我这里先谢谢你了。对了,要是知道那只鼎的下落,也要及时的通知我。”
我点点头。
我给马教授打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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