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3 / 3)
里还在回味,好像没有特别的情绪。
这时候,他听见陆母又一次发言:喜欢你就多吃点。
裴星注意到陆一鸣的视线,他那微张的小嘴合上,举着手里刚剥开的柿子凑到他嘴边,示意他吃。
陆一鸣拿柿子串的手指微微拨动两下,他俯下身,就着他的手咬下一小块果肉,丝丝甜味在味蕾中晕散开,汁甜如蜜,恰好清除他不久前的郁结之气。
很甜,你自己吃吧。
裴星听闻,不由莞尔一笑,他回到小板凳上,吸啜柿子的细肉,丝滑清润,这个真好吃,感觉精神都足了不少。
舒服地长叹一声,他丢柿子皮的手一僵,突然想起来这柿子夫君吃过,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了?
他头不动,眼珠子飞快往上抬,偷瞄一眼不远处忙碌的人,见对方没在意这边,他做贼心虚般扔掉柿子皮,面红耳赤。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在远处找事情做,企图单方面拉开与陆一鸣的距离。
殊不知这一切尽收某人的眼底,陆一鸣手上的动作不停,心情好了不少。
夜色尚早,两人洗漱回房后并未即刻就寝。
裴星坐在床边改陆一鸣秋冬的衣裳,天渐冷,对方还没一件保暖合身的衣服,他得抓紧时间在入冬前赶一件出来。
早知道夫君这个冬季会回来,他就该提前准备好,而不是现在匆匆忙忙地赶工。
小家伙眉头紧皱,眉宇间有懊恼之色,连他走进身旁也无所察觉,他一个人弓着身,动作细致且认真。
光线较暗,他将布料凑近,绣花针都快戳进眼睛了。
陆一鸣趁着他停下揉眼的间隙,夺走他手里的工具,放进篮子里。
在对方一脸诧异时,他缓缓说道:休息一会儿,去书案,教你识字。
之前答应过对方要教他读书写字,近期太累他一时忘记,小家伙也没有再提及,如今空闲下来,是时候兑现诺言。
古时可没有简单易学的汉语注音,多是下苦功夫,死记硬背。
在这种年代,温饱都成问题,农家子弟自然没有过多时间和金钱来供养一个孩子读书识字,更别说是一个地位略低的哥儿。
先前裴星以为夫君只是说说罢了,毕竟那之后夫君没再提及这件事,虽然内心有些失落但他还是懂事地遗忘这件事。
夫君对他已经够好了,他不能得寸进尺。
如今夫君再次提起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情,他的嘴角忍不住溢出惊喜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陆一鸣觉得值了,麻烦就麻烦点吧,自己的弟弟自己宠着。
上次留有裴星二字的纸被名字的主人收藏在箱底,这会儿小心翼翼拿出来,唯恐用力撕坏了纸张。
这年头纸墨笔砚是真的贵,一两银子不过文人一个月的读书开销,怪不得穷苦人家负担不起,这哪是读书习字,简直就是用钱堆出来的学问。
即使如此,还不是一个个趋之若鹜,赌那一线希望,赌输了倾家荡产,赌赢了飞黄腾达。
不过这都和陆一鸣没关系,他不打算科考,这不比教眼前这只兔子读书识字来得香吗?
裴星第一次握笔,尽管事先给予示范,他眼睛学会了,不代表手也能跟上。
他整个手掌都用力,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像是一笔笔画上去,而非自然书写。
把裴星二字写完,裴星满头大汗,这字怎么瞧怎么丑,特别还是在夫君面前,更是无地自容。
不用心急,慢慢来,你第一次写,这样已经不错了,你握笔的姿势正确,只是掌控能力有待提高,这个多多练习即可,晚上多练习,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改善。
夫君第一次练字也是这般?
盯着这单纯的眼睛,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点点头,善意的谎言,不算撒谎。
不过这安慰还是管用的,至少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再自我怀疑。
夫君,我想认你的名字。
练习许久,他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在纸张上熟练书写,虽说一些笔锋等还有待加强,但已经能勉强入眼。
所以他停下书写自己的名字,转头迫不及待地问陆一鸣三个字。
陆一鸣接过毛笔,沾了点墨,挥洒自如,只见一眨眼功夫陆一鸣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为了方便对那个书写,他特意写得端正些,好认。
一这一字好认,时常也会用到,所以裴星认得,陆和鸣笔划多一些,他一笔笔临摹,像是要把这三个字刻在心里。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裴星在看陆一鸣三个字,陆一鸣则盯着裴星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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